接近。结合该《规定》内容,总结该《规定》以下重大亮点。
(1)、不需要自己租赁办公场地,可直接挂靠注册。
住所和经营场所问题是以往企业登记的难题。国家工商总局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较为严格,由此带来场地资 源利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增加了创业投资成
本。一些经营者由于住所问题无法办理工商登记,也带来了无照经营等突出问题。深圳商事改革进一步放宽了企业登记的场所条件,没有实体经营场所的
创业者,可以由秘书公司提供地址托管,进行注册登记。地址托管就是企业不需要有正规的商用楼或是写字楼租赁合同,只要挂靠到商务秘书企业就可以
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说在家也可以办公创业了,地址挂靠只能挂靠到商务秘书企业,目前只有深圳有这样的商务秘书企业,这也是深圳作为首个电子商
务示范城市的一项特殊政策。
(2)、注册资金零首付,不用验资。
《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申请人申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时,商事登记机关登记其全体股东认缴的注册资
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申请人无需提交验资证明文件。”此项改革有利于降低创立公司的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创业,盘活市场。
(3)、简化的注册流程。
目前在深圳创业不仅不验资的创业者可以直接进行登记,就连准备验资的创业者也不再需要进行实收资本备案。同时考虑到很多客户申请资料签字的繁琐, 深圳公司注册目前是采取电子签名的方式,只要有银行U盾或者个人数字证书,就可以在电脑上进行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