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体户注销: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负责人身份证、公章、全套账本!(如资料遗失,先进行登报挂失)。
注销前期准备:注销银行基本户、个体户成立至今国地税税务核查,确保税务无异常,做账发票资料齐全、工商年检申报、打印《纳税证明》等!(税务一旦异常或者逾期未申报,将产生税务罚款)。
注销时间:15个工作日左右
一、国税注销;
1、填写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等注销资料盖章,带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找国税专管员签字(5个工作日左右)。
一般情况:会给出一份《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原因有:需补交税务罚款、税款、滞纳金;有发票未撤销;税种未申报等,根据不予受理通知书作出的决定,实际问题实际解决。
2、根据专管员给出的建议对个体户税务问题进行补正之后,将注销资料提交办事窗口,打印《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一、地税注销;
1、填写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表等地税注销资料盖章、个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证明》找地税专管员签字(5个工作日左右)。
2、根据专管员建议对地税问题进行补正。
3、所有税务问题解决之后,携专管员签字注销资料、《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纳税证明》、个体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至地税窗口《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1、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个体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地税注销证明至所属工商局办理。
2、领取个体注销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