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在每次进行商事变更(名称、股东、营业范围、任职高管等)完结之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工商局)都会打印一份《商事登记变更(备案)通知书》以作为凭证,此通知书作用重大,后续公司办理银行、税务、印章、社保等相关业务都有可能需使用到!但是早在2016年下半年开始,深圳工商局在企业办理商事变更完结进行首次打印之后,就不会在另行提供单独打印变更通知书的服务了。如果企业一时不查,把变更通知书弄丢了,怎么办?
商事登记变更(备案)通知书除了初次深圳工商局会打印之外,其实企业经办人也可自行打印,如委托工商代理机构进行相关业务变更办理的,则需委托工商代理机构进行打印!以下就教大家如何自主打印!
第一步:点击进入深圳工商老系统界面!
第二步:经办人插入数字证书,直接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