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深圳分公司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注册深圳分公司需要准备申请材料有: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如果总公司是深圳公司,则全流程办理,需要电子签名)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
4、隶属单位非深圳本地企业的,还应提交隶属单位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了解更多注册深圳分公司的相关问题,可联系佳琳13631663114咨询,或咨询网站右侧在线客服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