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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业需要前置审批才能经营? 发布时间:2014-11-18 17:40:43 ┊ 作者:admin ┊ 浏览

注册深圳公司前置审批目录
一、商事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权责清单
序号 审批项目
名称
批准文件/许可证书名称 审批部门 审批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主体 法律依据  
国家 国家  
1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1.中国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2.《深圳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2 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典当经营许可证》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1.《典当管理办法》;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3 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批文(通知、批复)和《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行业监管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
5.《外资企业法》;
6.《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4 交易场所的设立、变更 批准文件     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1.《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
3.《深圳市交易场所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5 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业务资格认定、变更 小额贷款业务资格文件或小额贷款业务资格预核准文件、批准文件     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市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1.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2.《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6 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 《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1、《征信业管理条例》;

2、《征信机构管理办法》;

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关于明确征信机构备案和许可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
 
7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批复、无异议函(法人机构)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8 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服务机构、基金托管机构、期货公司等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批复文件 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监局        深圳证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3.《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4. 《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
5.《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6.《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
7.《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8.《期货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试行办法》。
 
中国证监会 
 
 
   
 
 
 
 
 
 
9 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金融许可证》 中国银监会   深圳银监局    中国银监会   深圳银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外资银行管理条例》;
5、《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7、《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10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金融许可证》 中国银监会   深圳银监局    中国银监会   深圳银监局   1.《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4、《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5、《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6、《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
7、《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8、《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9、《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10、《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
11、《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11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
更及终止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中国保监会   深圳保监局   中国保监会    深圳保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4.《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
5.《保险公司开业验收指引》;
6.《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
7.《关于加强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通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9.《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
10.《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
11.《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
1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12 保险******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代理集团公司、保险经纪集团公司、保险公估集团公司、保险集团公司和保险控股公司等的设立、变更及终止 批准文件或批准证书 中国保监会   深圳保监局   中国保监会    深圳保监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3.《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4.《保险******理机构监管规定》;
5.《保险集团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6.《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试行)》。
 
 
 
 
 
 
 
 
附注:1、此权责清单的审批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主体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而确定。
2、无需审批的行政管理事项按照行业监管的原则确定监管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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