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过公司或者经常与企业业务有接触的人常会见到或者听说三个词语: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很多时候大家都会将这几个词语混淆,甚至有的人觉得这三个词指的不是同一个意思吗?别急,这三个词具体代表啥,有啥法律定义,今天笔者来给你一一剖析!
1、法人
大部分人觉得法人就是一个人,其实不是,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通俗的说就是指一个独立的单位,他就像自然人一样有自己的财税和荣誉。最常见的是公司,比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等。
法人和自然人不同,自然人的人格是与生俱来的,而法人不一样,法人并没有实际存在的人格,法人的人格是法律赋予的。
比如你注册了公司,实际上来说就是你申请设立登记了法人。在法律意义上,你这家公司和你个人一样,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而你的公司没有意识思想,不可能独自执行经营活动,这个时候就需要有一个有独立意识思想的人来代替公司执行经营事务和作出决定,这个代理人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比如你自己。
2、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普通的自然人,不是虚拟的,是国家法律要求在法人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一个法律概念,是一个企业很重要的一个登记事项,任何一个是法人的单位都会有营业执照,上面都会注明谁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如果要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程序重新报到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更换,不是某个人随意决定想换就换的。
以公司为例,一个公司可能没有董事长但一定会有法定代表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本公司处理事务时,一般不需要公司另外出具授权委托书。而公司里的其他任何人对外办理事务都应有公司的书面授权文件,不然将来这个公司可以不认可这个他人签署的文件(也就是说公司可以不认帐)。
3、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只是一般性的说法,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意思是说某个人是某个企业或单位派出办事的代表。这种情况下,单位要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才行,这个人的行为才不会导致将来单位不认帐。
比如单位要办一件事,单位可以派单位里的任何人去办,只要出具书面证明文件(比如授权委托书等),那么任何一个被单位派出去办事的人都可以叫法人代表,单位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意随时更换。
目前,我国《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民事法律规范中无任何一处提到“法人代表”这一名词。
所以可以这么理解上面的三者的关系,法人是一个单位,他在法律上的负责人叫法定代表人,他派出去办事的人叫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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