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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项目可免征增值税? 发布时间:2015-08-20 10:40:24 ┊ 作者:admin ┊ 浏览

  哪些项目免征增值税-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哪些项目可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七)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八)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以上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单独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财政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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