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是指商标在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三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商标转让申请人若熟悉相关商标法规并经营住所未发生变动的,可直接到商标局申请;若不具备上述条件,可直接委托深圳创富邦公司组织代理。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需提交以下文件:
1.转让人及受让人资信证明文件(公司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的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2.《商标转让申请书》,转让人及受让人分别签字或盖章(我司整理提供)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商标代理委托书》,受让人盖章(我司提供)
5.转让人提供公证处的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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